房贷转换为LPR定价 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LPR定价指的是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然后就转换为LPR,在转换之后,贷款利率定价就由于LPR加点计算了。现在五大行发布公告,8月25日起个人房贷转换为LPR定价,需要注意的是,只能转换一次,之后就不能转换了。

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买房时,就会接触到Lpr定价基准转换这个问题了,中国人民银行综合了多家银行市场报价,然后就形成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此外,现在有多家银行宣布,从本月25日起房贷转换为LPR定价,在今年3月份就有用户收到短信,提醒转换LPR定价了。

什么是LPR?

提及LPR,不少人表示“一头雾水”,更不明白“房贷做LPR转换”的逻辑和原理。实际上,把握住“定价基准”这一概念,便可对此次转换“豁然开朗”。此次转换的核心,就在于“定价基准”发生了变化,由此前的按照“基准利率”定价,变为参考“LPR”定价。

什么是LPR?它的全称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单来说,是中国人民银行综合18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市场报价,形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外公布一次,目前包括1年期、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上述五大行均在公告中表示,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根据央行此前通知,有商业住房贷款的“房贷一族”,需要在今年3月1日至8月底期间,在LPR和固定利率间作出选择。3月以来,已有不少用户收到银行短信,提醒转换房贷利率。五家国有大行对转换规则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同时包括: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

举例来说,假设借款人小刘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转换前实际执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原则,小刘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为4.41%-4.8%=-0.39%,即减39个基点。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两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行15个基点,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报价为4.65%。假设小刘贷款重定价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报价仍延续现有利率,则明年他可享受的贷款利率为4.65%-0.39%=4.26%,维持一年。以100万贷款本金、30年等额本息的按揭贷款计算,月供可省约90元,全年节省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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