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起索菱摘星,变更为ST索菱

  据11月2日消息,*ST索菱停牌一天,11月3日起索菱摘星,变更为ST索菱。消息面上,*ST索菱公告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3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索菱”变更为“ST索菱”。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11月3日起索菱摘星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ST索菱称鉴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39,418,973.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6,083,642.3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84,201.76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但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尚未消除;另外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除公司股票即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外,其他消息面上,*ST索菱此前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事也有了进展。据相关公告,*ST索菱已于今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ST索菱罚款60万元,对肖行亦罚款90万元,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从披露的公告来看,*ST索菱涉嫌3项违法事实:《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目前,距离证监会对*ST索菱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已过半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证监会对*ST索菱作出正式处罚,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索菱,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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