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 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

自从咱们国家允许生二胎之后呢,有一些家庭一直想要个宝贝儿子,为的是膝下儿女双全,但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适合生二胎,有的家庭即便是生了二胎,也会后悔。

近日,就有一对靠着低保而生活的夫妇,因为刚成年不久的女儿拒绝抚养他们新生的儿子,而将女儿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这对夫妇胜诉,他们的女儿要协助父母抚养这个新生的弟弟。这件事情爆出后,网络一片哗然,出现了很多的争议。

大多数人都很心疼姐姐,大学时期,就是靠着奖学金和平时半工半读度过,好不容易大学刚毕业,本来可以放飞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却被这个刚出生的弟弟打乱了一切,成了她追梦的绊脚石。姐姐的不愿意亦情有可原。

可是这个2岁的弟弟,刚出生就被贫穷扼住了咽喉,何其无辜,也是可怜。而对于这个官司父母法律上虽然胜了,但亲情这方面却是失败的。而现在最好的方法,只能是父母照看孩子,姐姐工作赚钱来养家。

姐姐的遭遇确实很值得同情,但她今年已经22岁,是成年人。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兄弟姐妹的抚养义务的不容拒绝的。因此,丽丽作为一个成年人,有义务在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抚养弟弟。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延伸阅读:兄弟姐妹间有抚养义务吗?

一般情况来说,兄弟姐妹间是没有扶养义务的。但是,兄弟姐妹之间有没有扶养义务问题还存在很多特殊情况,如果兄、姐有抚养能力,并且弟、妹未满十八岁,不管弟、妹能否自食其力,兄、姐都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同样,如果兄、姐曾经对弟、妹尽到了扶养义务,等到兄、姐发生类似情况是,弟、妹对兄姐也有扶养义务。本是同根生,即使没有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之间都应该相互扶持。

1、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2、具有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的范围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为他们是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间也将产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3、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也有三个: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也不负有扶养兄、姐的法定义务;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只是没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来源,或者兄、姐虽无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弟、妹对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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