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出售驻港总领馆房产 中方回应需提交书面申请

最近有消息称美国拟出售驻港总领馆房产,那么出售这些房产需要经过中方同意吗?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外交部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言人汪文斌作出了回应,对于美国计划出售驻港总领馆房产中方回应需提交书面申请,只有得到中方统一才能办理出售手续。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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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30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问美国政府计划出售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的房地产,但未达成计划,因为中方需要事先批准。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发言人汪文斌表示,鉴于美国对外国驻美国使领馆房地产管理的规定,根据对等原则,中方要求美驻华使领馆包括驻香港总领馆,在租赁、购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房地产,以及实施馆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时,也必须相应提前向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信息。在得到中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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