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骑手被要求自愿放弃社保 企业该做法合规吗?

现在很多人找工作都要求有社保,然而最近肇庆一名男子到中山应聘骑手却被要求自愿放弃社保,那么该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且不给员工买社保是违法的,职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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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来自广东肇庆的陈先生来到广东中山,申请“美团”快递员。当他到横栏三沙站点报到时发现待遇和招聘信息有出入,公司要求他签署一份“协议”,让他工作期间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等福利。

最近,记者联系了三沙现场负责人,另一方表示,不为骑手购买社会保险是因为双方“愿意”。律师说,劳资关系中的“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本身就是非法协议,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7月6日表示,这当然是非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受雇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申请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尚未完成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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