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如果职工符合下列的几种情况的话就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第一种情况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第二种情况是离休、退休的;

3、第三种条件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第三种情况是出境定居的;

5、第五种情况是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第六种情况是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就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第七种情况是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金的;

8、第八种情况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第九种情况是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第十种情况是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11、第是一种情况是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第十二种情况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符合本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与此同时配偶能够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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