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资料

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资料

一、申请人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用途;

二、申请人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三、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调离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五、申请人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七、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或以上,女性40周岁或以上;

九、职工死亡,其继承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十、在领低保金的生活;

十一、申请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申请资料,按提取条件划分如下

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签约密码(审批时提供)

购买二手房:《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交易凭据、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建造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造价预算书》、资金证明(不低于总造价30%)

翻建住房:《房地产权证》、翻建许可文书、资金证明(不低于总造价30%)、翻建工程预算书

大修住房:《房地产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大修许可文书、工程预算书、资金证明(不低于总造价30%)、单位证明

离休、退休:离、退休证书

丧失劳动能力: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迁出惠州:户口迁移证明、调动函、出境定居批文、户口注销证明

偿还贷款本息:住房抵押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存折

房租工资比例:房屋租赁合同、完税证明、家庭月收入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暂住证

职工死亡:死亡(失踪)职工身份证、死亡(失踪)证明、有效合理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证明

下岗失业、生活困难或直系亲属大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金领取证》、《失业证》、《下岗证》、医院疾病证明、单位证明

所有申请人须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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