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公布

四川省自2022年1月1日起

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16%和8%

最新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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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起用人单位及职工

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特别提示

1.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法规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

3.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公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特别提示

1.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公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将启用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法规不得补缴。

4.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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