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用人单位要及时办理哦

现在根据江苏省自2022年1月1日起

社会保险年度由每年7月至次年6月

调整为每年1月至12月

1

申报时间

2022年度缴费基数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6日

(每月7-10日为结算期暂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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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原则上通过线上渠道申报。

线上:已完成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注册的用人单位,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进行申报。

未注册的单位请按相关要求完成注册后进行申报。

线下:确实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请携带U盘等材料至经办权限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3

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填报金额为全年工资收入总额。

例如某职工2021年6月入职,其2021年6-12月应发工资合计为49000元,则该职工2022年度应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为84000元(即49000÷7×12=84000)。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的组成按等相关法规执行。

友情提醒:

1、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共享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与社保三险申报数据一致,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在南京市仅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可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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