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

2021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社厅网,现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就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基本养老金计发等有关问题如下。

一、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2057元。

二、从2021年起,吉林市、东辽县、松原市、长岭县、龙井市等5个市县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其他市县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吉林省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表》标准执行(见附件)。

三、农垦企业缴费基数核定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执行相关法规。2020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0655元。

参保人员养老金是由本省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三部分组成的。由于各省市养老金计发基数多数是在本年度下半年公布,而当年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基数多数是采用的是前一年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而在上年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各省分别再对当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采用新的计发基数进行重新核定调整。

因此,2021年退休人员,在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退休人员,还有一次调整养老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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