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发放标准)

2021年,贵州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贵州省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法规执行。

三、贵州2021年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累计年限确定:

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发放。

四、临时生活补助领取对象及条件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

保险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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