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对比
广州202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对比
项目 | 2020社保年度 | 2021社保年度 | ||
缴费基数上限 | 缴费基数下限 | 缴费基数上限 | 缴费基数下限 |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0268元 | 3803元 | 22941元 | 4588元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职工) | 30876元 | 6175元 | 33786元 | 6757元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退休延缴人员) | 6175元 | 6757元 |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 10292元 | 11262元 | ||
补充医疗保险 | 10292元 | 11262元 | ||
工伤保险 | 根据行业调整为八个档次(0.2%、0.4%、0.7%、0.9%、1.1%、1.2%、1.3%、1.4%) | 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以下八个档次: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6%,0.8%,0.9%,1.0%,1.2%,1.4%。 | ||
失业保险 | 30876元 | 2300元 | 33786元 | 2300元 |
生育保险 | 30876元 | 6175元 | 33786元 | 6757元 |
注:
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8月26日,广州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方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减半征收方案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➊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➋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➊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
➋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缴费基数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