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对比

广州202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对比

项目2020社保年度2021社保年度
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68元3803元22941元4588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职工)30876元6175元33786元6757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退休延缴人员)6175元6757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10292元11262元
补充医疗保险10292元11262元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调整为八个档次(0.2%、0.4%、0.7%、0.9%、1.1%、1.2%、1.3%、1.4%)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以下八个档次: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6%,0.8%,0.9%,1.0%,1.2%,1.4%。
失业保险30876元2300元33786元2300元
生育保险30876元6175元33786元6757元

注:

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8月26日,广州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方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减半征收方案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➊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➋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➊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

➋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缴费基数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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