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补发1700元 是真的吗

企业退休人员补发1700元,是真的吗?补的啥钱,为啥我没有?

一、企业退休人员补发1700元,是真的吗?

首先,这件事的确存在,主要适用于山东省的退休人员,正正好好1700元,一分不差。

这件事,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山东省,从2013年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标准。从原有的1100元,提高到了1700元。

这笔钱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起发放。对于10月至12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取暖补贴在次月发放。

举个例子:

王大爷,在山东参保。2021年11月,到了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2021年12月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在2021年12月发放养老金的时候,一并将这1700元的采暖补贴发放到位。

该项方案自制定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比如:2021年10月19日,青岛市人社局就发了发放采暖费。

由此可知:补发1700元,确有其事,只不过,主要适用于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的既不是养老金,也不是工资,而是采暖补贴。

二、为什么企业退休人员补发的钱,还不一致?

其实,每年企业退休人员,都会受到一笔补发的钱。这部分钱,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每年普调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涉及到补发差额

根据《社会保险法》,要建立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一般来说,在每年4月,下发养老金调整的消息,公布平均调整比例。

比如:今年人社部是在2021年4月16日,总体调整比例为4.5%。涉及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法规办理退休且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举个例子:

张阿姨2020年10月退休,退休时的养老金为3000元。假设:当地从7月开始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张阿姨的总体调整比例为3%,那么要补发多少钱呢?

张阿姨的养老金补发金额:3000*3%*(7-1)=540元。

也就是说,在2021年7月,张阿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除了调整7月养老金以外,还要补发1至6月的养老金差额(540元)。

(二)每年公布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养老金,要补发差额

今年大部分省份都是在2021年的11月至12月,公布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对于在2021年1月1日以后退休,按照2020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养老金的人员,需要补发养老金。

举个例子:白大爷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25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一直选择按照80%的档次参保缴费。2021年2月开始领取养老金。退休时,按2020年养老金计发基数(7000元)计算的养老金。2021年11月,当地公布了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7500元)。那么,需要给白大爷补发多少养老金?

白大爷的养老金补发差额:(7500-7000)*(1+0.8)/2*25%*(11-2)=1012.5元。

也就是说,在2021年的11月,白大爷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除了按照2021年的计发基数重新核算养老金以外,还要补发2月至10月的养老金(共计9个月),补发金额为1012.5元。

以上的补发金额,统一由社保基金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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