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补助金领完6个月可以再次申请吗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失业补助金申领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渠道:

线上申请:

材料提供:自助渠道开通全流程,根据申请人填写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由本人扫描身份证上传信息。

线下:

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深圳市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前往下载页面);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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