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来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来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我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保制。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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