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 被指控因2800元发生争执将妻子杀死

被指控杀妻17年后,法院改判于英生无罪。

12月27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第七批指导性案例将于英生的案子再次带回大众视野。

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

1996年,34岁的于英生和妻子生活在安徽蚌埠。当年12月2日,其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安徽省蚌埠市中区公安分局侦查认为于英生有重大犯罪嫌疑,于1996年12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批准逮捕。

在侦查阶段的审讯中,于英生供认了杀害妻子的主要犯罪事实。三天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

2013年8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裁定,原审被告人于英生无罪。

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他当时是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三级警督,在经过4次询问后,武钦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5月15日下午,武钦元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