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可逐月领取退役金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施行时间公布

1月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可逐月领取退役金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着眼进一步吸引稳定军事人才,激励军人退役后更好发挥作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军地改革相衔接、与服役贡献相匹配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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