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不得以查核酸证明为就医限制 要做好患者全程就医环节无缝衔接

陕西西安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西安,不得以查核酸证明为就医限制

一、总体要求

1.全市各社区(村)、西安急救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均不得以查验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作为进出小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2.接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患者到达接诊医院后,凡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同步采集核酸后,即可正常就诊。如确需转诊,须在稳定患者生命体征的前提下,由接诊医院负责联系转诊医疗机构。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

3.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立即开诊,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家庭签约服务、健康教育宣传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得因抽调医护人员核酸采样而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停诊。

4.各街道(镇)要根据社区人口数量及日平均诊疗需求,组建专业转运队伍,配备足够的转运车辆。做好辖区内孕产妇、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等患者登记造册,提前预约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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