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高楼持续抛物吓坏路人 故意高空抛物是什么违法行为

1月13日,湖北武汉,小区内一名女子高空抛物,将各种生活用品从20多层扔下。目击者李先生说,当时自己正在楼下嗑瓜子,突然一个花盆落到自己脚下,吓得心脏都快跳了出来,随即跑到屋里。

李先生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高空抛物了,此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李先生还透露有一名男子被扔下来的玻璃罐划伤了胳膊。

女子从高楼持续抛物吓坏路人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也发出相关司法解释,对定罪量刑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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