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关乎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新标准是多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呢?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以四川省为例: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综合方案》及人社部有关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由人社厅按我国有关法规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川办发〔2018〕59号)法规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社厅依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公布。

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变化制定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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